地区: | 饶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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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8-7322369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人和西路109号 |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发 展、工业、商务、科技、物价、粮食等方面的重大方针政策,结 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各类具体实施措施。
(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 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计划。
(三)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申报、 审批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利 用外资项目的建设条件等。
(四)研究提出培育和完善全县市场体系的战略和政策,负 责全县各类市场建设的规划协调工作;研究提出第三产业总体发 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引导第三产业发展方向;研究提出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和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谋划立县大项目, 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和管理工作;负责特色工业园区的申报和协调 管理。
(六)推广新型建材,限制粘土实心砖产量。负责全县新型 建材和建筑节能工作。
(七)负责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主要工 业品、农产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部署的价格改革措施;管 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机构收费;按照 价费管理权限依法制定和调整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九)做好全县价格认证工作,做好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 介机构的监督工作。
(十)负责科技下乡和科技宣传、科技兴县的长远规划和年 度计划;负责科技项目的审查和申报以及科技成果引进推广,负 责专利的申报、推荐科技评奖评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 技市场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
(十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三)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 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 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十四)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 业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
(十五)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 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 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 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 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 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申报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 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七)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 业、电子信息产业等行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 市、县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 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 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八)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 电、油、气及交通运输的协调管理工作;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 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 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九)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 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地方性 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 重大问题。
(二十)指导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设立和使用;提出中小企 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 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二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 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二)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 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 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二十三)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代管企业的规划发展和改革重 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二十四)负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代管企业负责人进行 任免、考核,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二十五)组织、指导县集体联社社务活动的开展,依法指 导和监督全县城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代管和运营县联社集 体资产,对所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二十六)负责全县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县耗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 查;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和工业企业节能规划;节约能 源、资源项目的审核、审查和筛选;编制和下达节能监察并 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二十八)起草商务领域政府规范性文件。拟订我县商 务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安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 球化、区城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十九)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 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 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 流通网络工程;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
(三十)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 信公共服务平台。
(三十一)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 料流通管理。
(三十二)负责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 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依法审核、 上报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出口许可证件工作。
(三十三)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三十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 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解决世贸组织框 架下涉及我县的贸易争端,负责推进全县进出口贸易的标准 化建设。
(三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