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饶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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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8-7238529 |
地址: | 衡水市饶阳县希望路159号 |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我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起草财政、预算、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负责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负责财税法规的贯彻实施;承担机关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有关行政复议等工作。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职责。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社会发展支出、县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县政府的债权、债务。执行国家外债管理方针、政策,并拟定实施办法、规章制度。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的重点案件;制订全县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
14.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
15.制定本部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员培训;做好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承担全局性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调研工作,指导县乡的财政调研工作;与有关组织、学会进行学术交流;负责办理财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等事项。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办理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交流、退休等具体工作;调查研究并指导全县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制定财政干部的学历、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系统干部培训;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和管理工作。
(二)预算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办理上级对我县的转移支付,汇编全县年度预算草案;办理县对乡镇的专项补助、税收返还及年终结算;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负责中央代地方政府发债资金管理,负责政府债务的统计决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承担县级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拟定科教文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县级文化、教育、计划生育、科学、体育、通讯广播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县直行政和事业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化工作。
(四)监督检查股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及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监管、年检等工作。衔接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负责本部门全部行政权力审核和报批工作;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全县重大和专项财政监督检查活动;受理和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举报案件;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组织实施国家的会计信息化标准。
(五)农财股
承担县级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年度乡镇财政收支计划的编制工作;提出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及时划拨各项往来资金,如实登记各项往来款项;定期分析乡镇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可靠信息;负责乡镇财政预算报表及县乡两级的财政结算工作;真实反映年度乡镇预算执行结果;负责乡镇政府性债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六)经建股
承担县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承担县级国有资产、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参与拟定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
(七)综合股
分析预测全县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中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的法规和办法,负责“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县直各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专项资金的入库工作;完成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资本金、再就业资金等筹资任务的征收入库工作;编制、落实县直单位年度收入计划;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的调拨、存放、领购、发售、审验、核销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款分离”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三资企业收费的集中收缴工作。
(八)政府采购办公室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审核;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编制、汇总、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报政府采购决算;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负责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负责定点采购的管理,对定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采购人定点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集中采购机构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并对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负责制定采购代理机构专业人员岗位任职要求;负责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受理供应商的投诉事项;负责政府采购档案的管理;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管理事务。
事业单位
饶阳县支付中心、饶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饶阳县财政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