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审计局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
机构信息
地区: 深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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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8-3323958
地址: 衡水市深州市长江西路深州长江中学西侧约30米
详细介绍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委、省政府和衡水市委、衡水市政府以及深州市委、深州市政府相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审计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内容的标准和规范;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组织起草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相关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衡水市、深州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河北深州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衡水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我市投资和以我市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规定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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