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临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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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95—8891066 |
地址: | 临颍县颍川大道中段 ; 邮编:462600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县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县直教育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县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和教育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十)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