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顺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2-7622471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蒲阳镇联谊路8号 |
1、负责国家、省有关水利工作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县水利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大中型和国家投资水利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的立项申报和报批。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和乡镇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管理全县乡村供水、城镇供水、节约用水工作,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4、负责全县河道、水库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对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和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顺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防止水土流失。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负责县域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8、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9、负责管理全县水利科技、职工教育及对外技术、经济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