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中共蠡县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外事工作...
机构信息
地区: 蠡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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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电话: 0312-6211495
地址: 蠡县范蠡东路15号
详细介绍

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中共蠡县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全县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府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电。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八)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二)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通过短信平台、群众热线对全县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五)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外事工作职责。

(十七)承担县政府政策研究职责。

(十八)承担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九)承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二十)承担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一股

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等文稿;起草或参与起草县政府重要文件;编纂县政府大事记;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长碰头会议和县政府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长调研及重要活动的安排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长交办事项的办理、回馈工作;负责按照县长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闻稿件把关及县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二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理机关事务、发展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创业就业、行政审批、统计、电力、开发区建设、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保障、生态环境、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文物、交通、公安、司法、金融、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水利、气象、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林业、人防、住房公积金、通讯、民政、扶贫、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业运行、科学技术、商务、招商引资、国企改革、市场建设、烟草专卖、供销、邮政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副县长、副县长的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常务副县长、副县长批件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按照县领导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股

办理办公室机关内部事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来访处理、印鉴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全县大型活动和相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值班、考勤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检查、抽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值班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负责机关党务工作;联系县委办公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机要收发、保密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编号工作;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收文收电和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的传阅、领导批示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及上级来文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文印工作;负责非涉密电子公文接收、上报、下发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协调股

负责全县性大型活动和相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及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会议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县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县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承担我县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县与港澳的交往;承办县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重要外宾邀请、报批工作,组织接待来访的党宾、国宾、政要等重要外宾及外国驻华外交人员;负责我县境外机构和公民领事保护协调工作,统筹管理我县邀请外国人来华签证工作,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县的涉外事务;办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相关事务,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港澳记者来我县采访事宜;统筹协调全县友好城市工作,指导蠡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完成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督查室

负责国务院、省、市交办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全县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方案》的立项、印发、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惠民事项的征集汇总、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批示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县党代会、县“两会”重要建议、提案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受理对全县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服务等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批转;负责被投诉单位对投诉事项查处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承办工作;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县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股

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媒体信息的收集、筛选、上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蠡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官方微博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应用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为县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相关文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及有关活动;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主动公开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负责受理向县政府暨县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全县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承担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代表县政府领导受理通过县长短信平台和县长电子信箱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对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事项进行归类,按程序上报并跟踪回馈;负责市政府交办短信平台、服务热线等问题和投诉的信息收文、督办及反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管理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劳资关系、教育培训、技术等级晋升、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年度财务预算的起草、执行和监督;负责办公室专项开支报告的起草和办理;负责办公室各种办公、生活用品的购置、管理;负责工资发放。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县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县机关事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全县机关后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县直机关房地产的统一管理,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房地产产权产籍及处置利用管理;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含技术业务用房)调配管理、租赁管理、使用监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委、县政府办公区规划管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区安全保卫、绿化消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委、县政府办公区机关食堂;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金融股

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协调金融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衔接;协调、联系县域金融机构;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照权限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备案等工作;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承办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防股

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组织开展全县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战时组织开展防空袭警报发放,指导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承办上级人防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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