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易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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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2-8212562 |
地址: | 保定市易县开元南大街82号 |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 和命令,其主要职责: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本乡年度产业发展计划及产业长远发展规划,指导 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制定加快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整合土地、人 力等多种资源,形成招商引资的优势,为投资企业做好相关服务;
(3)推动和引导农民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 民生产组织化程度;
(4)运用典型示范、能人领路、政府推动等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经济、资源、人才、区位优势, 引导和鼓励农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区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主要包括:
(1)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增强市场服务能力;
(2)加强农 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4)搞好科技、 信息服务,提高农民现代信息技术水平;
(5)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6)协助上 级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救济等制度,解除农民后顾之忧,着力改善民生。
(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主要包括: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增强农民法律意 识,严格规范政府依法行政;
(2)组织、监督国家基本公共政策的实施,加强乡村财政资金监管,加强义务教育、公共 卫生、环境整治、乡村建设等社会事务的行政管理,促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3)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国土资源管 理、环境保护、动物防疫、减灾救灾等工作;
(4)妥善处理突发性、集体性事件,协助司法机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5)抓好农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
(6)建立健全调解防范体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 和司法调解的作用,搞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稳定。
(四)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主要包括:
(1)切实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落 实公民在选举、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
(2)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推进村民组织自治;
(3)加强农村宣传文化工作,抓好农村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4)推行与群众对话沟通制度,密切党群、 干群关系;
(5)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三农”工作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结果、收费标准及时向群众和 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对乡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6)不断强化社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凡涉及群众 切实利益的问题,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农村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