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易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县文物局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
机构信息
地区: 易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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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电话: 0312-8269922
地址: 易县长安路98号
详细介绍

易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县文物局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政策措施,起草全县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文物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草案。

(二)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文化和旅游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七)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等市场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全县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三)承担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县政府签订对外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合作交流协定,组织大型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易县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五)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社会团体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公共服务股、产业与资源开发股、市场监管股(文物管理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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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易县政务服务中心

易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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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人民政府

易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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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行政审批局

易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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