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研究制定本县有关城市建设的规章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城中村(棚户区)、危旧住房、农村危房的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
机构信息
地区: 易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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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夏季2:30)—5:30(法定假期除外)
电话: 0312—8212833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迎晖北大街80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实施,研究制定本县有关城市建设的规章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城中村(棚户区)、危旧住房、农村危房的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

(二)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执行住房保障相关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公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制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物业管理、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监督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市政。供暖、燃气、排水等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和城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指导建制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外置体系建设。

(六)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

(七)负责农村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机关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城乡建设股、建筑市场管理股、农村燃气安全管理股。

事业单位

所属具有独立法人单位3个:易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易县宏达建筑设计室、易县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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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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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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