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涞源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2-7321623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开源路21号 |
1 、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协助县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重大决策落实;协调组织打私事务,增大打私力度;做好县际间政务往来与经济交流工作,负责县级领导公务活动的接待安排。
2、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县领导重要指示,协助县领导完成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政务信息工作和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4、拟订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并实施;组织整理旧书,搜集、保存、管理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
5、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报送的文电;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组织专题调研.
6、根据县政府授权,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工作。
7、管理局机关网络建设、运转维护和电子政务;机关标准化建设、保密、档案以及政务接待、会务。办公楼物业管理和机关食堂管理;机关办公楼修缮、供水、供电、供暖以及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
8、充分发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准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依法办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方式,依法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考试工作,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9、依法收取人防费,根据上级要求制定防空预案,依法受理单建人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质量认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