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负责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做好...
机构信息
地区: 唐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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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电话: 0312—6420888
地址: 保定市唐县光明路5号
详细介绍

(一)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二)负责县机关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县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五)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六)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县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等渠道和方式的投诉,并按程序办理并进行反馈。

(七)承担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责。

(八)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九) 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十)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十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县政府的文件。

(十二)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十四)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六)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的地方志工作。

(十八)负责外事工作。

(十九)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秘书股、行政股、政策研究室、信息股、督查办公室(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防股、外事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股、地方志办公室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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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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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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