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定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电话: | 0312-6972167 |
地址: | 保定市定兴县北南蔡乡政府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
1.负责党政机关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上传下达,承上启下,内外联系,综合协调等工作;
2.起草或审核以乡党委、政府名义行文的文件、材料,组织信息报送;
3.组织、安排乡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5.承办政府重要会议;
6.负责文件收发、传递、文书档案管理,印章以及保密工作;
7.负责交通工具、通信设备、公共财物的管理;
8.搞好接待、行政、后勤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政所
1.贯彻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报年度乡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并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管理;
4.负责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民政及残联
1.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乡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3.落实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扶贫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4.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抓好每月对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残疾人的统计调查,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
5.组织做好扶贫脱贫工作。
四、信访办
1.负责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3.承办并反馈乡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
4.督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5.向乡属各单位、各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
6.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
五、环保所
1.承担乡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大气、水、土壤及其他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协调工作、村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受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工作;
2.配合县环保分局开展环境执法,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巡查。
六、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负责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负责生育服务证的发放;
4.加强本乡流动人口管理;
5.开展各种优质计生服务活动;
6.承办卫生和计划生育来信来访。
七、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八、安监站
1.履行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担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村委会和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
4.规范安全监管工作运行程序,实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台账式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各项信息资料的记录、分析和归档,并做好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
5.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值守工作,公开值班电话,保证通信畅通,在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
7.完成本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安委会、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九、统计站
1.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
2.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的基本统计资料;
3.组织指导本乡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
4.组织乡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
5.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
6.建立健全乡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的有效运行等。
十、工会
1.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做好职工内部矛盾的疏导和劳动手续的调解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安置管理工作。
十一、团委
1.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继续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3.组织青年维护社会治安。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除六害斗争,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活跃青少年文化科技生活;
4.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5.认真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十二、妇联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文化站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开办书刊阅览,开展群众读书活动;
4.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
5.收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各村文化室工作;
6.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组织员办
1.认真学习贯彻新时期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民主组织全覆盖工作。
2.抓好各村班子建设,掌握详实的班子状况,对于班子涣散、战斗力不强的村,掌握其动态,并与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协商,找准对策,在规定时间内转化。
3.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指导、督促、检查各村按时按规定召开相关会议并做到记录详实、规范、档案完备。
4.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善党员信息库,逐步改变党员老龄化的现状。
5.建立健全党建信息库的各种档案信息,调查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6.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摸清底数,做好规划,完善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党员参与党组织生活和积极建言献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