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禹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4—8880007 |
地址: | 禹州市禹王大道111号 |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为是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规格,行政编制20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督学1名;全局设置有10个内设机构,另设有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股。市教育体育局承担健全全市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加快体育强市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调整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加强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近年来,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指引下,禹州的教育事业焕发出勃勃生机,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教学硕果累累,科研兴教蔚然成风,教育事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先后被授予“全国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实验区”、河南省“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创先争优流动红旗先进党组织”、河南省“职教强县(市)”、河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河南省“教育宣传特优县(市、区)”等荣誉称号;市教育局被评为河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海军招飞先进单位”、“基础教研室先进单位”,许昌市“师资培训先进单位”、“中专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消防安全先进重点单位”、“普通高考县(市)总积分第二名”、“贫困助学活动先进单位”,被禹州市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研究提出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教育体育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4.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办法;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教材、补充教材(读本)选订和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7.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8.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体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9.拟定和下达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来源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0.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科研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落实留学政策规定;负责汉语国际推广有关工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12.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3.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14.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管理省内外重大体育竞赛的备战及参赛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5.组织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7.拟订全市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服务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禹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政治保卫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指导全市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教育思想政治课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2.中共禹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室。承担中共禹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市教体局内设机构落实中共禹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指导教育综合改革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重大问题的调研;起草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
3.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教育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参与对市管学校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市管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市直学校及所属单位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教师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教师合作与交流。
4.计划统计股(校舍建设管理办公室)。参与拟订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和教育体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办法;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编制机关和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指导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统筹管理学生资助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体育基建投资。
5.基础教育股(教育督导办公室)。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措施,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发展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选订、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等工作,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综合实践教育;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置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编制、落实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测试管理和用字规范化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学生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的学生合作与交流;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功能教室规划;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起草全市教育督导报告。负责开展全市国家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负责高招、中招等考试考务和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负责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划建设、日常管理及维护使用;负责落实市招委工作要求及国家教育考试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违规违纪处罚;负责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系统管理员的选聘、管理、培训;研究提出全市高等教育发展的建议;联系市内高等院校,负责协调高等院校办学中的有关事宜;协调民办高等学校;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措施,指导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上级交办我市高校的有关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政务服务股)。统筹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协调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指导中等职业院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置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负责受理民办学校办学事项审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立、终止和变更;拟定全市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民办职业教育、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7.教师教育股。统筹师范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落实教师教育工作措施及指导性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落实,规划和指导全市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8.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统筹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和落实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开展学校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市优秀运动队训练、竞赛及“训、科、医、管、保”复合型团队建设;负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重大国内、省内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外承办的省内外重大体育赛事。拟订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举办全市性群众性体育运动会;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工作。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体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建设及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系统统计年报、体育场地普查等统计工作;协调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体育外事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9.安全管理股(信访股)。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受理教育体育系统来信、来访,办理有关信访案件;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10.监督审计股。负责系统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监督机关和系统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督管理机关及系统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和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体育收费工作。
11.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系统所属单位和市直学校的党群工作。
12.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