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统计局
阜平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
机构信息
地区: 阜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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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电话: 0312-7221232
地址: 阜平县阜平镇中兴街82号
详细介绍
阜平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制定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县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贯彻执行上级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拟定重大县情县力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服务业及能源、投资、消费、人口和城镇化率、劳动工资、就业、社会、科技、文化产业、城市基本情况、县乡村三级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资源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经济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小康建设、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等统计监测,开展名录库建设和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价格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乡镇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组织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十二)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综合业务股)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督查、信访、档案、会务、标准化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等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老干部工作。统一管理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基本建设投资、各类专项调查经费及普查经费;承担系统统计经费及政府采购预、决算工作;组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监督系统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系统财务管理,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承办全县统计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协助管理各乡镇统计人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人才、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及培训工作。
拟订全县统计法治建设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指导各乡镇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上级统计部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县统计用区划代码库和城乡划分代码库的更新维护,开展相关统计调查;组织协调统计联网直报和统计业务分工;指导各部门统计机构的统计业务建设,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
组织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起草进度分析报告,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起草专题分析报告,提出决策咨询建议;组织编辑综合性统计资料,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组织统计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基本情况统计;组织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镇化、社会发展水平、妇女儿童等统计监测。负责组织统计新闻宣传、经济形势新闻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财务状况、成本费用,景气状况、新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装备制造业、新经济统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企业研发、科技创新等有关调查;核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能源、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负责开展主要能耗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综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等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科技创新等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开展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效果、房地产开发投资和经营活动、建筑业生产运行情况及效益等统计数据;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开发法人和项目入库管理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交易市场、连锁经营、景气状况、城市商业综合体、科技创新、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实施样本轮换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相关统计工作及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经济、物流统计与核算、运输邮电软件业、科技创新、新经济统计有关调查、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组织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有关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信息和分析研究;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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