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财政局
阜平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阜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
机构信息
地区: 阜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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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电话: 0312-7221484
地址: 阜平县城北街47号
详细介绍

阜平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阜平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调控管理,统筹安排财政支出,支持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承担财政预算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编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承担财政国库管理的责任。负责办理县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工作;负责管理和审批县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批复部门决算;开展综合性财政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负责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入库工作;负责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县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年检,国有资产评估的审核、备案,清产核资,国有资产的产权纠纷和流失查处工作;承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职责。
(六)负责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政府采购公告发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等管理。
(七)负责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支出。
(九)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负责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组织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评价,对重点财政政策和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国资股)

负责管理文秘、档案,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草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和其它文件;编写工作信息、简报;负责局内各项行政事务的后勤保障工作;督办、检查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全县财政网络维护、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开展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按时限要求完成项目评审并认真做好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备案管理、采购公告发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管理、供应商投诉处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组织管理全县财政基层干部及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建议,重点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政策和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负责本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资产统计报告、资产清查、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预算征管股

承担预算、行政政法、教科文、社会保障、非税征管、票据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县财政收入,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具体承担年度全县预算编制具体工作,起草编制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审核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承担总预算指标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承担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治税管理工作;承担组织本县各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的入库工作,完成省、市、县有关筹资任务的征收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教科文、卫生、民政、行政政法资金财务管理及报表的编制。
(三)农财股(经建股)

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农业财政政策和财政法规,为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财力支撑;配合农口单位做好申请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跟踪问效;承担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相关任务。负责归口管理部门的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PPP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基建项目资金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世行贷款项目的管理,外资企业的管理和地方金融企业务。
(四)国库股

负责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国库现金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县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支付与清算工作;负责全县预算执行的统计分析;负责县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组织批复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和审批县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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