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机构信息
地区: 安国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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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电话: 0312-3528196、0312-3591549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药市北大街22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拟订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管理。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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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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