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安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
机构信息
地区: 安国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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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早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办公时间为下午:14:30-17:30
电话: 0312-3552114
地址: 安国市人民政府2楼
详细介绍

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安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安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政府日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省、保定市政府、省政府办公厅、保定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保定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报送市政府的文电。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委会对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八)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市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的行政事务和政务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等平台信箱对全市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四)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市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市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承担我市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指导我市与港澳的交往。承办市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市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

(十六)贯彻党和国家人民防空方针政策,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市人民防空(民防)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督导落实。与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参与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人口疏散地域(基地)、人民防空信息化等规划并督导落实。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贯彻国家人民防空城市等级划分标准,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组织市直机关、各乡镇(街道)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制定市人民防空指挥部服务保障计划并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市指挥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使用和管理,拟订市防空计划方案。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警报体系建设和警报试鸣工作。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群众防护技能。制定人民防空训练演练计划,组织训练演练和考核。负责编制人民防空预、决算。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战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空情信息保障、防空袭警报发放、群众疏散掩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消除空袭后果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城市生产、生活秩序。完成市人防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承担市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等应急支援任务。

(十七)研究分析全市金融形势和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和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整顿和规范金融市场秩序。负责联系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金融运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及对外金融交流合作;协调引进金融机构,统筹协调全市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服务民生、金融人才队伍、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拟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承担市属金融机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负责起草地方金融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牵头全市直接融资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依照权限承担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及设立典当行企业推荐职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权限内投资公司类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基金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依照权限协调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依照权限负责地方金融组织新设立、合并、分立以及各类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和备案工作。协调组织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十八)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参与《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与组织协调工作。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围绕市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对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研判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十九)负责指导、协调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股

负责办公室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大院信访、机要收发,市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处理、印鉴管理、保密工作;编纂市政府大事记;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请销假工作;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联系市委办公室。办理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调配、考核奖惩、公务员招录、劳资关系、教育培训、出国境管理、技术等级晋升、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政务接待任务的协调、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直机关有关单位事务工作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市机关事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负责市直机关有关单位房地产的统一管理,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房地产产权产籍及处置利用管理;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含技术业务用房)调配管理、使用监管、大中修和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政府办公区规划管控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含后勤服务中心)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管理;指导监督下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政府办公区的上访秩序;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代表市政府领导受理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961890群众服务热线)、市长电子信箱、市长短信、“公众参与”人民网省长市长留言、“问政河北”等平台反映的问题、建议和投诉,对诉求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跟踪反馈,其办理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阅处。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各股室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调研及重要会议(活动)的统筹安排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性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全会及市长办公会、碰头会、专题会、周例会的组织服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决策会议和主任碰头会、周例会的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及有关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做好市政府决策会议和重要领导来安国接待方案的制定及组织服务工作;编印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信息。

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府网站的监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外网办公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为市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文件;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及有关活动;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维护,主动公开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协调做好政策解读;负责受理向市政府暨市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导检查全市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协调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参与《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等文稿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年度调研计划及调研课题的拟订、实施;负责市政府研究室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编辑和印发有关内部刊物。

(二)综合一股

办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市长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市长调研及重要活动的安排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长交办事项的办理、回馈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新闻稿件把关及市政府重要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综合二股

办理发展改革、机关事务、国企改革、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财税、金融、人力资源、行政审批、统计、政策研究、地方志、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林业、人防、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创业就业、医疗保障、外事、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替代等方面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副市长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常务副市长批件、电子信箱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综合三股

办理交通、园林、住房公积金、市场建设、教育、考试、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地校合作、科学技术、工业经济运行、通信、烟草专卖、商务、对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海关、检验检疫、农业农村、水利、南水北调、民政、知识产权、市场监督管理、扶贫、供销、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公安、开发区建设、与深圳、北京中关村合作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安全、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电力、气象、石油供应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起草分管市政府领导讲话和其它重要文稿;负责分管市政府领导批件、电子信箱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回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工作。

(五)督办提案股

负责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保定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落实方案》的立项、印发、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委、市政府惠民事项的征集汇总、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批示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委全会、市经济工作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碰头会等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及调研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信访批示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受理对全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有效服务等机关作风问题的投诉、批转;负责被投诉单位对投诉事项查处工作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承办工作;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负责全市荣誉市民推荐、评选、申报、授予等工作。

(六)信息调研股

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媒体信息的收集、筛选,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保定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市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工作;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核、把关、编号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编印《信息快报》;负责非涉密电子公文登记、下发工作。

(七)外事股(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我市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起草市领导干部年度出访计划,承办市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报批事宜;负责我市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审批职权范围内邀请外国人来安国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在发生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涉外应急事务。负责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工作;承办市领导对外交往事宜。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订我市中长期外事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市领导参加重要涉外互动的外事工作安排。

(八)人民防空股

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参与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总体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人民防空内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兼顾人民防空要求。负责对市城区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建设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负责防护建设执法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拟订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防空防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市直机关战时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指导乡镇(街道)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对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实施技术和质量管理。协调利用军队和地方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业务建设。实施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负责指挥动员和战备信息执法监督检查。

战时负责组织协调防空袭斗争中伤员救护安置、烈士善后工作,提出市人民防空组织干部配备、人员补充建议;负责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平战转换,对遭空袭破坏的人民防空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等防护设施进行抢险抢修。指导各乡镇(街道)组织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行动信息保障工作。

(九)金融股

负责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协调推进京津冀金融协同发展和对外金融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新设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谋划、筹建、申报等前期工作;统筹协调全市金融功能区规划、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务的组织落实;负责起草地方金融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承担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地方金融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协调组织金融机构有序对接全市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指导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承担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汇总金融统计报表;承担市属金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改革发展工作。

牵头制订地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照权限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设立、合并、分立以及各类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和备案工作;指导协调权限内投资公司类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的组建工作。

依照权限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的监督管理、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设立典当行企业推荐;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权限内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基金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依照权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权限内投资公司类从事民间借贷咨询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

负责全市金融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拟订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地方金融突发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调查处置损害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地方金融消费者投诉;协调组织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的调查处理、善后处置和金融稳定工作;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以及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开展信访及舆情(网络)办理工作。

(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大气办各成员单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公务用车改革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标准、采购、配备、处置管理;负责全市机关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公务用车的信息化、标准化管理;组织指导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司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市直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的日常工作;负责纳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的社会化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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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安国市人民政府

安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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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国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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