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市政府各类公文、市政府领导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信息搜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办好信息刊物的编辑和重要信息的上报。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七)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提出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八)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对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市政府和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体例格式进行把关;协调司法局办理政府涉法涉诉事务。
(十二)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
(十三)负责人民防空规划、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外事工作。
(十五)协调推进金融扶贫、普惠金融等服务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职责。
(十六)负责《定州市志》及各类志书的编纂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