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统计局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定全市改革统计方案,制定全市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
机构信息
地区: 定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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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电话: 0312-2313486
地址: 河北省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
详细介绍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定全市改革统计方案,制定全市统计建设规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调查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实施河北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民营经济统计制度。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及派生产业增加值;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拟定全市普查调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调查。

  (五)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六)实施县域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特色小镇、节能降耗、绿色发展、企业景气、妇女儿童监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新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地质勘查、教育、体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经济、收入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组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十)指导乡镇统计站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立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一)参与实施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

  (十二)指导下属两个参公事业单位(城调队、普查中心)业务工作;实施直属事业单位名录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社情民意调查、资料管理等工作;管理本部门的中央统计经费和省市财政提供的专项经费。

  (十三)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并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定州市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局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工业、能源与投资统计股、农业统计股、贸易外经与服务业统计股。

下属事业单位

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分别为定州市普查中心、定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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