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一)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各类文件、会务、活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牵头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
机构信息
地区: 凤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周五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电话: 0373-3918022
地址: 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600号
详细介绍

(一)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负责各类文件、会务、活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牵头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二)组织人事。负责区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员招聘和调动工作;负责区属学校(单位)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教职工年度考核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编制本系统经费收支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教育、体育、文化经费实施情况;负责办理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等业务;负责教育年报工作。

(四)教育体育及招生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组织实施中小学招生及学籍管理;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负责教育督导及安全;管理、协调、监督全区全民健身计划、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和项目。

(五)社会文化事业管理。研究制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组织全区重大文艺活动,负责对外文化交流。

(六)文化市场管理。指导、管理全区文化社团和文化经营活动;负责音像制品批发、放映、零售、出租的管理;负责电影业的行政管理。

(七)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管理。负责本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信息工作;承担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八)文物管理。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检查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档案、信息、安全保护等工作。

(九)旅游管理。负责全区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承担规范本区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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