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卫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信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8:00--12:00(上午)15:00--18:00(下午) 冬季:8:00--12:00(上午)14:30--17:30(下午) |
电话: | 0373-4495363 |
地址: | 卫辉市卫州路政府综合办公区对面 |
卫辉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新乡市委和卫辉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乡市委、市政府,以及卫辉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上级领导机关、本级领导机关及其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实施信访责任追究制。对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信访工作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涉及群众利益诉求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七)承担卫辉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研究提出复查意见并监督执行。
(八)承担卫辉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调研股、办信股、接访股、协调联络股、督查股、复查办公室、网络信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