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原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373—7375386 |
地址: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滨湖大道市民之家 |
平原新区于2010年成立,2013年更名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河南省建设中原城市群实施方案》将平原示范区与巩义、新郑、荥阳、长葛一起明确为郑州大都市区新兴增长中心,按照50—100万人的中等规模城市进行建设。现辖6个乡镇(办事处),区域面积约40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30万人。
平原示范区位于郑州、新乡、焦作三市交汇处,与郑州市依河相望,25分钟可达河南省政府、郑州高铁东站,40分钟可达新乡市政府、新郑国际机场、郑州航空港。区域内京港高铁、京港澳高速、郑焦晋高速、107国道、327国道、郑平公交等四通八达,郑济高铁、郑新高速、郑州地铁6号线、龙凤大道等一批轨道、快速路正在加快建设推进,平原示范区是豫北地区联系郑州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辐射豫北的“桥头堡”。
辖区内拥有126平方公里黄河滩区,万亩槐林、万亩桃林,万亩花海、万亩湿地,拥有1840亩凤湖、1300亩凤冠湖等7大生态湖泊、超百公里生态水系蜿蜒其间,书画着“大美平原,豫北江南”的魅力画卷。
平原示范区所辖区域多为古原武县区域,历史文化深厚,建于北宋的玲珑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目前世界上发现的最古老的斜塔,建于明代的原武城隍庙为河南现存最早的城隍庙。平原示范区英杰辈出,曾涌现出毛遂、周勃、周亚夫、娄师德等历史名人,孕育了毛遂自荐、细柳屯兵、唾面自干等成语典故。
经过10年的发展建设,平原示范区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形成,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区位交通、生态环境以及后发优势日益明显,多项经济指标位居新乡市前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新区工委、管委会的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推进新区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三)负责编制新区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化境保护工作。
(五)负责搭建融资、土地、人才等要素平台。
(六)负责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七)负责新区内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等社会管理职责。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