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
电话: | 0476-8330109 |
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王府大街北宝山路东36号(北方时代设计院办公楼A座22楼) |
依据《赤峰市政务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赤党办发〔2019〕46号),赤峰市政务服务局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于2019年4月1日,正处级。由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核定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人,副局长3人;科级领导职数10名〔6正4副(含机关党务专职工作环节干部正科级职数1人)〕。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导科、政务公开与效能监察科、电子政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及机关党组织。局属事业单位有市政务服务中心(赤峰市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机构规格正处级。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工作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负责全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精简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体系。
4、统筹指导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外(专)网建设,运行和管理,规划和管理政务网站,负责全市政务网络与国家、自治区政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5、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配套制度、措施,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工作,受理相关咨询、投诉、建议。
8、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推进管理工作,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指导市本级实体政务大厅运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