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医疗保障局
宝丰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体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
机构信息
地区: 宝丰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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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宝丰县山河路南段
详细介绍

宝丰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体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

(二)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宝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宝丰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丰县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同时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承担本部门医疗保障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二)待遇保障股(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股)。拟订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同时拟订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异地就医管理股)。贯彻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五)基金监管股。拟定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领导分工】

李鸿昌: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梁宏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股,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政务公开工作、“12345”民呼必应工作。

连红选: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基金监管股、法制政府建设、医疗保障稽核中心工作。

余  冰: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创建文明城市、扶贫工作。

姚晓辉: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负责医保中心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一次性办妥、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四强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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