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伊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
电话: | 0379-68332430 |
地址: | 伊川县城二程大道西段33号 |
伊川县自然资源局位于伊川县城二程大道西段33号,内设14个股室、1个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1个不动产登记中心,1个储备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县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落实全县森林、湿地资源调查、水资源调查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以及各项政策。推进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五)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和城市设计工作、建设工程规划工作。负责规划区各类建设项目“一书”“三证”审核发放及规划核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按照上级部署,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统筹监督实施城乡规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六)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七)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协助市局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协助市局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八)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上级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审批登记管理。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查。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三)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街道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四)承担中共伊川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及分工
李千旺: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周红钦:党组成员。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教育、财务管理、矿政管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财务股、矿产资源管理股、生态修复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联系半坡镇、高山镇工作。
孙创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耕地保护、土地储备开发、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自然资源利用股、土地储备开发中心。联系酒后镇、葛寨镇工作。
杜拂晓: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设工程管理股,规委会办公室秘书股。联系水寨镇、吕店镇、江左镇工作。
李可伟: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管理、档案管理、法制、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卫片执法、问题楼盘处置、脱贫攻坚、放管服改革、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法制信访股、脱贫攻坚办公室、确权登记股、行政审批股、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城关街道、鸦岭镇工作。
张 冰:党组成员。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审批、村庄规划编制、重点项目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重点项目协调办公室、产业集聚区协调办公室。联系白元镇工作。
李掌权:党组成员、兼任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负责执法监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测绘管理、扫黑除恶等方面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扫黑办。联系鸣皋镇、白沙镇工作。
张锁君:滨河新区规划土地局局长。负责滨河新区协调办工作。联系河滨街道工作。
郭松喜:主任科员。协助周红钦同志工作。
刘红霞:副主任科员。协助周红钦同志抓好机关党委工作。
卢品政:副主任科员。协助李可伟同志工作,分管信访稳定工作。联系彭婆镇、平等乡工作。
李乐平:副主任科员。协助孙创伟同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