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
电话: | 0379-63892679 |
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 |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三)组织落实省、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卫生健康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依法依规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区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西工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依法办理被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负责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健康促进与疾病预防控制股、综合监督股、医政与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股、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综合业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