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兰考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 |
电话: | 0371-26996254 |
地址: | 兰考县黄河路与兴兰大道交叉口财政大厦 |
兰考县统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为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统计局现有工作人员38名,现有党组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副科实职2名,主任科员1名,享受正科级待遇1名,副主任科员1名,享受副科级待遇1名,我局平均年龄为34岁。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4个直属单位,分别是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股、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贸易外经统计股(股务业统计股)、人口与就业统计股(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股)、兰考县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兰考县企业经济调查队、兰考县普查中心、兰考县社情民意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统计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贯彻抗行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
件査处,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子县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监督指导乡镇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开封市统计局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乡镇(街道)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ロ、劳动工资、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査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査、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査、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査、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査、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
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县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
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占;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査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及县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街道)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