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公安局
兰考县公安局辖24个内设机构,17个乡镇派出所,4个企业派出所,4个治安室。现有授衔民警435人,警工233人。局班子成员10名,设局长1名,政委1名,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委员1名,县纪...
机构信息
地区: 兰考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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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
电话: 0371-26998000
地址: 开封市兰考县中山北街与阳光路交叉口(阳光大厦北边)
详细介绍

兰考县公安局辖24个内设机构,17个乡镇派出所,4个企业派出所,4个治安室。现有授衔民警435人,警工233人。局班子成员10名,设局长1名,政委1名,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党委委员1名,县纪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



兰考县公安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负责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犯罪案件。协调、侦办涉及全县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兰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 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负责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育审批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 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与县外、市外、省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 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县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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