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 |
电话: | 0371-22771988 |
地址: | 开封市金明东街79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执行国家、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申请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市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各项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内外资的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市招商引资的目标管理和督查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以上项目、经省商务部门核准的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全市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省级、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十一、依法审核或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任务。
十二、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开封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三、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四、承担市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