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城市管理局(开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一)承担全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防汛和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研究起草相关...
机构信息
地区: 龙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
电话: 0371-23933438
地址: 开封市八大街与安康路交叉口市直综合办公楼
详细介绍
(一)承担全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行业的管理责任。负责城市防汛和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与城市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拟订所属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拟订所属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四)负责编制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所属行业的行政许可等行政责任。
(六)承担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等行业和城市防汛、城市户外广告的综合行政执法。
(七)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
(八)拟订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标准及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参与组织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参与审查城市公园建设项目中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负责城市公园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
(十)负责市政、城市绿化、路灯等所属行业有关资质的审批、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行业有关建设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所属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产业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牌子) 人事教育科 监督考核科 行政执法协调科 公用事业管理科(挂开封市燃气办公室、开封市热力办公室牌子) 环境卫生管理科 市容管理科(挂开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挂开封市绿化委员会城市绿化办公室牌子) 市政设施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 行政审批科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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