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2019年11月13日经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宛编〔2019〕29号)设立,为示范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
机构信息
地区: 宛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 0377-61166118;扶贫信访公共服务热线 13598211259
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迎宾大道6号 邮政编码: 473000
详细介绍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于2019年11月13日经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宛编〔2019〕29号)设立,为示范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核定事业编5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示范区于2017年5月开展扶贫工作,2020年9月,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

二、单位职能情况:

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厅字〔2016〕22号)第三条:“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应当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贫困户信息核查及动态管理。《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贫困户信息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为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询、检索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相关信息提供协助。”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六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等的监督管理,保障扶贫开发目标落实,扶贫资金高效、安全使用,扶贫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南阳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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