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订全...
机构信息
地区: 唐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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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
电话: 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377—60665553
地址: 唐河县新春北路310号(老卫生局院内)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县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负责全县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贯彻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责任。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县烈士褒扬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县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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