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新郑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371-86199196 |
地址: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相州街与桥航路交叉口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办公楼三楼; 邮编:451162 |
(一)负责土地报批、征用;
(二)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等管理工作;
(三)核发土地使用证并实施地籍管理、地政管理;
(四)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
(五)承担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综合处
负责局系统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文印、信息政务、对外宣传、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法规、法制诉讼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文件的调研和起草;负责全局资产财务、外联接待、后勤保障等机关服务工作;负责局系统思想教育、纪检、党建、群团、工会、编制、人事、劳资、计生、安全、信访、应急等工作;承担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用地审批处
负责全区用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有关用地事项的审查和协调工作;负责征收土地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组织制定和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研究制定全区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落实全区国土综合开发整治的政策措施,编制、指导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建设用地项目预审,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三)土地利用处
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抵押行为;制定并实施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组织实施省制定的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建设用地分等定级工作,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指导报上级部门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地籍管理处
负责全区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权属纠纷调处和权属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地籍档案和信息系统;负责全区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五)耕地保护处
贯彻落实国家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全区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