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登封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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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冬季) 3:00--6:00(夏季) ; |
电话: | 0371-62831288 |
地址: | 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632号 邮 编: 452470 |
(一)贯初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五)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共同促进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六)指导全市离退休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伤认定工作;配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九)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郑州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制度,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登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十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建设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落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五)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六)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