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管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秋冬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春夏季工作日); |
电话: | 0371-86631601 |
地址: |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二大街管委会5号楼2楼5206 |
(一)局办公室(宣传教育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电收发、传阅、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印章保管、使用工作;负责拟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登记、转接,稳定信访工作;负责会议筹备、组织、记录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计划、统计、总结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考勤、机关长效机制(网格化)工作;负责局固定资产申报管理及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申报、领用;负责局机关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人事、党风廉政、培训、目标考核、党建、工会、妇联工作。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审批科
工作职责: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负责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制度;负责排污许可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负责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负责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负责辖区企事业单位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值守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标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配合管委会其他部门出具相关的环保用地条件等环保意见;负责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大队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噪声、光、恶臭工作;督促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等相关工作;组织拟定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组织拟订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及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监督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负责涉水、涉气单位排污许可审查;负责全区12369热线投诉、信访投诉、市长热线等信访工作;负责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协调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负责上级部门督查企业问题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固废辐射科
工作职责:负责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重金属、化学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加强医疗类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组织落实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新化学物质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辖区内产生固体废物的区管单位,对其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及处置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核与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污染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环境监测科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辖区环境监测工作;负责企业在线监控和在线监测数据的安装联网工作;负责维护国控站点数据,信息调度与汇报;负责智慧环保平台的运维管理;负责协助市生态环境局对经开区微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营的管理工作;发布全区环境质量状况的有关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规划、自然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移动源污染监管科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负责牵头组织全区车辆污染监察工作;负责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攻坚科(控尘监管科)
工作职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全区环境污染攻坚日常督导工作;承担配合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交办事项督察督办、整改回复等工作;承担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参与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承担区环境攻坚办日常工作;负责控尘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