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医疗保障局
保定市清苑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
机构信息
地区: 清苑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电话: 0312-8010083
地址: 保定市清苑区永春街62号
详细介绍

保定市清苑区医疗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于2019年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等职责整合而来。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医疗保障日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区医疗保障日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离休人员医疗保障政策、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二)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实施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全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积极做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宣传、后勤保障、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與情监测及应对工作。组织实施政务公开规章例度,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财务报告。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体人员医药费服务保障。推进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基金监管股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拔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省、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等医保文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住评价。贯彻落实省、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省、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按照职责权限,监督管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信息

马艳莲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张占良(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待遇保障、稽核稽控、DIP支付改革、

孟  健(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基金监管股

王东考(一级主任科员)分管医保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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