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清苑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每个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春秋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 |
电话: | 0312-7950069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迎宾街(县医院对过) |
保定市清苑区商务局(简称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成立于2005年7月,现有行政编制8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办公室(对外经济股)、商业物资流通股(市场秩序股)。
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新增)、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四、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协调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査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拍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和推进全区科技兴贸战略;配合上级商务部门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履行备案义务进行监督检查;牵头组织实施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吸引外资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遊活动;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作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指导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我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
十一、配合调査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配合组织协调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配合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区相关产业的影响;配合建立产业安全贸易预警机制。
十二、做好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配合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区的贸易争端。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区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指导监督以清苑区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执行上级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十五、负责全区内外贸易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和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十六、指导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商务局现有内设机构
分别为:
1、办公室(对外经济股)
2、商业物资流通股(市场秩序股)
领导信息
武全乐:党组书记、局长
屈永胜: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庆宇: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建房:三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