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饶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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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 13:30-17:30;8:30-12:00 14:30-17:30(夏季) |
电话: | 0318-7221766 110。 |
地址: | 饶阳县平安西路83号, |
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对全县公安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研究部署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规划全县公安工作,研究全县公安工作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对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恐怖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立案经办重特大案件;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
(四)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推进以便民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重要油气电管(线)及其他重点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卫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直接立案侦办涉及网络安全的重特大案件。
(八)指导全县监管场所及监视设备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对收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草拟或审核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衡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
(十二)规划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建设。
(十三)规划、组织、指导全县且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职业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训练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
(十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标准并负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财务及经费等保障工作;搞好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
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技术中队)、交通管理大队、治安大队、户政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警特警大队、纪委督察室、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派出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