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县城建设东路,组建于2018年。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市 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市场监 督管理政府...
机构信息
地区: 武邑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网址: 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8)5712443
地址: 衡水市武邑县建设东路59-61号
详细介绍

武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位于县城建设东路,组建于2018年。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市 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市场监 督管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 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 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 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 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 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 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 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 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 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 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当地质量 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承办产 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 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 大工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 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 全追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 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实施上级食品 安全重大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 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 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公 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武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 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 流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 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 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 法规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 务政策。拟订全县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分类管理 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全县药品不良反应、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并组 织开展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 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乡(镇、 区)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考核。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检查制度, 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使用环 节的违法行为。

(十二)推进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 设。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完善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信息直报 制度,公布重大安全信息。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 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 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有关标准化工 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办法; 制定本辖区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本辖区有关行政部门 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在本辖区组织实施标准 并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 标准登记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 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组织开展 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参与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 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 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 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加强知识产 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强化知识产权创 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起草严格保护商标、专利、 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政府规范性文 件,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 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知识 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协调京津冀知识产权执法 协作工作。 

(十九)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上级知识产权运用和规 范交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 权元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 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县知 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 播利用。 

(二十)承担上级授权的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负责知识 产权的初审注册登记。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一)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 他任务。 部门内设机构: 办公室、宣传股、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财务股、科技信息 与知识产权股、市场监督管理指挥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 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 与标准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股、产品质量安全与认 证认可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广 告监督管理股、市场价格监督股、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股。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食品药品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市场秩序监督股、品牌广告监督管理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监督管理股、计量与认证股、标准化股、特种设备监察股、产业发展与科技股、稽查局。

派出机构:城关工商分局、清凉店分局、审坡分局、赵桥分局、圈头分局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