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桃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8-2051890 |
地址: | 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南街6号4幢一楼(和平路与庆丰街交口北行400米路东) |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全区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区“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区直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和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负责与监管部门审批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五)协调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积极落实建设、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并监督区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区并负责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区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六)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建立健全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协助同级入驻部门对入驻人员的工作规范、工作行为进行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
衡水市桃城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工作需要,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审批改革股、登记注册股、项目投资股、社会公共事务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