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莲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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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2-7552552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88号 |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区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二)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
4.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5.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7.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
8.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9.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城乡火灾防治指导股
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
(四)防汛抗旱股(地震股)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震减灾指挥部日常工作与指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