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运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7-3208686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52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指导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与考核;组织查处城市管理领域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以及依法应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指导监督城市管理实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拟订城市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道路、城市照明、城镇燃气、城市集中供热、城市公共供水、城市排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拟订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五)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智慧城管大数据平台的运行保障;承担城市管理案件(含12319城管热线和全民城管APP举报案件)的受理、统计、建档等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档案电子化工作。
(七)承担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养护服务工作;承担中心城区排水防涝相关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