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博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
电话: | 0312-8327557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明东路2号博野县公安局 |
1、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民警业务培训和本局民警的警衔、立功受奖等人事工作;负责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管理、建设;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工作;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干部。
2、负责全局被装、车辆指标的计划、申请、发放、审批工作;负责全局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公房管理及公费治疗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管理服务及日常行政工作。
3、负责本局机要收发、文秘及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110报警台的接处警,负责大型集会及暴力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调度、联络的通讯保障,协助领导对重大事件、案件的指挥调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社会治安情况,承担课程调研,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局文书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推进科技强警;负责公安无线、有线、机要、机务等通信设施的使用管理、保养。
4、负责搜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政治未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开展秘密力量建设,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防范和打击各类破坏活动;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取缔宗教非法组织、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掌握海外宗教渗透的新动向、渠道和方法,反宗教渗透和侦破案件;指导和参与经营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专案。
5、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法律培训咨询工作;承办和指导公安行政案件的听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劳教、少管案件、收容教育案件的呈报及全局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和两错追究工作。
6、指导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搞好阵地控制。组织、协调查处重大治安案件;制定处置突发时间的预案;组织、指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对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负责指导派出所规范爆炸物品的使用;依法对爆炸、违禁物品和枪支弹药进行治安管理。
7、负责刑事侦查业务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提出打击、控制、防范对策;负责上级交办的案件、大要恶性案件、跨县案件、系列性案件的侦查工作和追逃工作;负责刑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全县刑事犯罪动向,制定宏观对策;适时组织专项打击。
8、负责110报警服务台的先期出警,先期处置工作;维护警区街面上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制止突发性暴力案件,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与处置治安和自然灾害事故,维护现场秩序;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危难无援状态的人员,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动态和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9、负责本辖区治安管理和治安防范,指导农村治保会、家属院安全防范,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负责辖区户口、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协助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刑事案件。"
10、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和用户备案;监督、检查、指导互联网接入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单位、上网服务场所落实安全管理只读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开展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查处信息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以及日常的方法管理工作。
11、负责外国人管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出入境违法活动和涉外案件查处;了解掌握出入境信息,对涉外情报信息搜集并进行研判;参与涉外维稳和反恐工作;对派出所、涉外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以及其他出入境管理工作。
12、研究拟订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直接侦办涉及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部门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重大案(事)件。
13、负责对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察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负责所辖区域污染源远程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
14、负责刑事拘留、逮捕等嫌疑人的看守羁押、管理教育工作。
15、负责行政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