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保定市莲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定市莲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
机构信息
地区: 莲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2)5058263
地址: 保定市莲池区玉兰大街591号
详细介绍

根据《保定市莲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保定市莲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级、市级和区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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