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医疗保障局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
机构信息
地区: 乐亭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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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6月至8月下午14:30—17:30)
电话: 0315-4613698
地址: 唐山市乐亭县金融街53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落实智能监控平台监控职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局内应急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

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励、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

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管理办法。落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制定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县级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乐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公费医疗、医疗救助资金的记账管理、安全防控和支付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参保人员关系转移接续及依法管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离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县医疗

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管理、服务协议管理工作;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服务中心

为县医疗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关于正股级。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带量采购政策,全程监控、支付政策,推动薪酬改革等制度,制定医疗机构规范用药制度,负责医保范围内药品医药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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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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