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乐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夏季14:30-17:30) |
电话: | 0315—12319 |
地址: | 唐山市乐亭县金融大街53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二)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拟订全县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行业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直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区防汛的年度计划、资金使用、日常管理、工程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局直管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城市防汛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局直管区域内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在局直管区域内行使工商管理方面的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五)指导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城区排水、城区亮化照明、户外广告牌匾、数字化城管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市城管局查处跨区域案件及负责查处依法应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指导考核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及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六)负责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管理县园林绿化中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耀明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尹宏伟同志分管办公室;
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刘春祥同志协助吴越同志分管环卫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文新同志分管园林绿化中心;
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韩春光同志分管市政科;
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吴越同志分管环卫科、数字化城管指挥调度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振江同志分管勤务保障工作;
执法大队长云志鹏同志分管执法大队;
园林绿化中心主任高翔同志负责市政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