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滦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 13:30-17:30(春秋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4:30-17:30(夏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5-7101260 |
地址: | 滦州市燕山北路51号 |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相关法规性文件。
(二)落实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贯彻落实上级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谢金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陈玉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金监管、医改工作、医疗救助、医药服务、健康扶贫工作。分管科室:医疗救助科、医药服务科。
陈建芳: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分管综合办、财务科、信息科、长期照护、服务大厅。
张杰: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负责市医保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医疗审核科、申报登记科、基金支付科、医药稽核科、医保规划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