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乐亭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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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夏14:30-17:30) |
电话: | 0315-4026130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滨海大道 |
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3.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辖区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4.负责本辖区内污染防治、污染物减排、生态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6.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事项。
7.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