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古冶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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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30(夏8:30-11:30,14:30-17:30) |
电话: | 0315-3253888 |
地址: | 唐山市古冶区金山民生大厦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及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负责全区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推进互联网+模式;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划;研究拟订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等健康发展;负责组织本区电子商务和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会务、机要、综合协调、政务值班等日常工作的运转;承担督查督办、制度建设、档案、保密、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督查督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重要会议、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负责机关财务收支、会计核算、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资产核算、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医保、住房公积金的支付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各项组织落实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口区委组织部的干部人才工作,服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的执行和组织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调配、任免、培训、考核奖惩、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医保和公积金的的核算和报批工作;负责临时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职称申报及评聘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工会、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老干部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商务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研究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信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协调处理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稳定和群众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原局属破产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原局属破产改制企业职工安置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外贸、商业、物资系统军转干部的服务与稳定工作。
(二)招商外贸科
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招商活动,开展相关产业研究,收集汇总并统筹协调有关重点产业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指导招商主体开展项目跟踪,协调解决在谈项目重大问题,密切与有关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交流,组织投资促进活动;承担“凤还巢”工作的组织落实职责。负责全区招商项目信息库的建立、信息的发布、更新与管理。协调区内相关企业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等。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利用外资法律法规规章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依法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备案工作;协助市局依法对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参加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工作;协助市局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配合市局做好外商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协调全区货物进出口工作;配合市局拟定全区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任务目标;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贸易运行情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对外贸易主体,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提升外贸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贯彻执行国家涉及对外贸易领域的服务贸易、促进服务业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全区实施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涉及国际及国家地区间双边和多边自由贸易政策的组织落实;配合市局做好加工贸易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兴贸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人才培训、开拓市场等工作。
配合市局调查国(境)外对我区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及其做法;配合市局做好进出口商品贸易救济案件调查工作;配合市局指导、协调涉案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申诉。配合市局解决世贸组织框架下涉及我区贸易争端相关工作。负责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工作。
配合市局推动古冶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对外投资与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投资合作相关政策;配合市局依法管理、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配合市局做好涉及我区项目的对外援助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我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对外投资合作方面的相关培训工作;配合市局做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会展行业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
(三)市场科
研究拟订全区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强农产品市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组织实施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负责提出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完善国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商务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国内服务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
监测、分析市内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协调商务系统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