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行政审批局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遵化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
机构信息
地区: 遵化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1-5月、9-12月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315-6617020
地址: 遵化市华明南路华明嘉园E座底商
详细介绍

遵化市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遵化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市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草案,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2、组织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唐山市委市政府、遵化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5、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依据权限划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6、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市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7、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8、引导和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全市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建立健全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管理、培训、监督和考核。

10、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在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责基础上,加强乡镇和街道党政综合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负责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协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与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11、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市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政务督办、政务值班、印章管理、机要通信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考核考评、干部职工选拔录用、职称评定、社会保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政审手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监督执行;承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放管服”改革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沟通协调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理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全市信用信息数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政务服务管理科

负责组织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审批服务的事项管理、流程、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的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推进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推进全市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市行攻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规范除行政许可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开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部门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公共服务便民化;负责规范公共服务工作。

4、运行监管科

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则的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统一使用;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市并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受理和处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合;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市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负责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对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审批案卷和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对进驻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评、考核;负责疏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受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及信访接待,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电子监察,督查并通报工作纪律,纠正违规行为。负责中介服务超市业务指导与管理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电子监察;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科室进行联合勘验;依据相关审批业务科室出具的踏勘或验收申请表,进行现场勘验或组织、协调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踏勘、评审、验收;负责汇总整理勘验或专家评审意见并转交至相关审批业务科室。

5、投资项目科

负责投资项目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6、市场管理科

负责证照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7、建设交通科

负责建设交通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8、涉农事务科

负责涉农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9、社会事务科

负责社会事务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供销合作社、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推送相关行政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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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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